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技术标准 (1)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汞,砷,镉,铅,铬**指标应当符合NY-1110; (2)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均符合要求时,产品类型归为微量元素型。 ? 标识要求:修订后的标准不仅完善了对产品标签上的大量元素,微量元素总指标和单一指标的标明值要求,还增加了中量元素,PH值以及硫,氯,钠等指标的标注要求。(7标识) ? 包装技术要求:固体产品较小销售包装每袋(瓶)净含量不低于100克;若进行分量包装, 应标明其净含量;其余按GB-8569规定执行。液体产品包装按NY/T-1108规定执行。净含量按规定执行。(8包装运输和贮存) (固体净要求较不净含量为100克,液体较小为25ml/袋,100ml/瓶;根据此类肥料含量高,相对用量少,小袋(瓶)包装的特点,以及在流通领域的情况,增加了此要求。 寿光容大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:寿光市公园北街128号 电 话:+86 0536 5216718 移动电话: 传 真:+86 0536 5216718 联 系 人:李经理 Q 邮 编:262700 网 址: